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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借袋
我是申请人,在申请财产拍卖时我参与竞拍了,以保留竞得,竞买后并确认拍买成交书,当我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时,法院要求我交成交拍卖款是否有法律依据? 以下几点说明: 一,财产保全并交保金是我。 二,申请人只有我一人。 三,保留价95.8万,我本金是100万。 四,执行过程是否有法律期限?拍卖成交到现在己超3个月了。
地区:湖南-衡阳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6-05-28 11:55:24
提问者:ASK1464406328voq
 
钟乐军
钟乐军律师
广东 广州
13631374937
法院主持拍卖的是需要交纳这部分的费用,走法律程序是不能直接以物抵债的,执行的期限一般六个月,这个期限可中止,中止时间是不计算期限内的,也可以延长。你想知道详细的可以电话咨询。
回答时间:2016-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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